【明報專訊】勞工界3名立法會議員潘兆平、陸頌雄、何啟明,以及勞顧會6名僱員代表周小松、王少嫻、陳耀光、鄧家彪、劉玉輝及陳素卿昨發出聯署聲明,直指「合約工時」立法是「偷換概念」,政府昨日的建議是沒有訂立超時工作補償的標準,對行業的指引沒有約束力,形同虛設,並合理化長工時狀G。9人對特首梁振英勞工政策的成績表示遺憾。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李秀瓻h對方案表示歡迎,雖然很多大企業已與員工簽訂合約,但一些小企業未必有相關指引,故在新方案下有法例規管,減少小企業與僱員間的爭執,一切事情可根據合約進行。他亦認為月薪1.1萬元的涵蓋範圍屬可接受,可保障基層員工。 保安業商會主席何啟文支持政府方案,公司與僱員簽署合約「白紙黑字講清講楚,如休息及食飯時間會否有錢、加班時的薪金又如何計算」,按政府建議,料可減少勞資爭執。 李卓人批梁走數﹕助長剝削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斥責合約工時的建議是梁振英「走數、呃人」的伎倆,對僱員「零保障」,不明白其措施用意,並助長無良僱主剝削員工,因「龍門任由老闆搬」,老闆想在合約上加上什麼條款都可以。 聯工盟聲明指出,現時政府只保障月薪1.1萬元以下的僱員,但本港目前僱員工資中位數已是15,500元,故建議根本是「脫離現實」,批評梁振英對標時「草草了事算數」,冀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承擔政治責任,重啟標時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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