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月入9100元的保安員余美雲,現時每日工作8.5小時,屬政府建議「合約工時」方案的「受惠一群」。不過,余美雲指對前線保安而言,合約都是由老闆決定,員工根本無甚選擇,尤其她見不少每日工作12小時的保安員月入1.2萬元,已不受今次建議的保障,直指有關建議「不切實際」,希望政府真正聆聽基層僱員需要,擱置合約工時的建議,直接就標準工時立法,才是「真正保障我們打工仔」。 多數保安日做12小時月入1.2萬 職工盟理事余美雲在商場任職外判保安,當通宵更的她每日工作8.5小時,原本月入只得8600元,因今年調整最低工資至每小時34.5元,5月份起月薪可增至9100元。余稱,諷刺地她「有幸成為受保障的一群」,但新政策完全沒有保障到僱員,「一切規條由老闆訂定,我們只可選擇是否簽約,如為生活、為餬口,無論合約內容如何,我們都要接受,政府給了什麼保障我們?」 余美雲說,任保安員好多時候都是12小時工作,按最低工資計算,最少月入1.2萬元,質疑現時訂出的1.1萬元界線「幫到幾多人」,斥責政府的建議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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