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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香港基金昨發表第二份土地房屋的公共政策研究報告,基金會顧問、港大經濟學講座教授王于漸(右二)繼去年後,再次倡議政府推行「補貼置業計劃」,將新建公屋轉為出售。圖左起為基金會副總幹事及公共政策部主管黃元山、總幹事鄭李錦芬、王于漸、高級研究員曾維謙。(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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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重提補貼置業 補價鎖定買樓時水平 團結基金倡成本價七折售公屋

【明報專訊】由前特首董建華牽頭成立的智庫「團結香港基金」(下稱基金會),再次倡議政府推行「補貼置業計劃」,將新建公屋單位改為可租可買,提出以單位成本價計算,住戶可以七折優惠價買入單位,而將來轉售時,補價金額鎖定在購入時水平。假設公屋戶可用100萬元成本價購入單位,只用七折付款,他日即使單位升值,戶主轉售時仍只是補價回30萬元,毋須因為單位升值而多付補價。

否認雙重福利 稱給融資渠道

對於計劃會否相等於給公屋戶「雙重福利」,基金會指給予的折讓金額,住戶須在未來出售單位時繳還,認為這只是政府向住戶提供融資渠道。

基金會去年11月發表首份土地房屋政策研究報告,當時已倡議政府推行「補貼置業計劃」,並以全港八成住戶擁有自置物業為目標,但政府對有關建議反應冷淡,認為現有的房屋資助模式毋須改變。

基金會昨發表第二份土地房屋政策研究報告,以「重塑公共房策,力建土地儲備」為主題。基金會顧問、港大經濟學講座教授王于漸表示,現行的補價政策下,居屋或租置單位業主在出售單位時,需繳付按市值釐定的補價,但由於補價金額會隨樓價上升而增加,導致居屋或租置單位業主難以負擔,無法成為「真正的業主」。

王舉例,以一個2006年單位200萬元的成本價計算,房委會打七折,即140萬元出售,未補價金額為餘下三成,即60萬元;但按現行補價政策,假設單位今年市值升至500萬元,業主若要繳付三成補價,即150萬元,兩者相差達90萬元。

指樓市升值可惠及業主

王于漸指出,在現行補價政策下,目前32萬個居屋單位當中,只有約7萬個已補價,佔22%;而租置計劃的12萬個公屋單位中,更只有1000個單位已補價,僅佔1%。他認為現行政策令居屋或租置業主難以分享樓市升值的成果,而目前公屋只限出租,亦令政府需長期補貼公屋營運開支,在財政上沒有得益,住戶由於搬遷困難,就業、上學等人生選擇亦受限制。

王又說,基金會提出的方案,長遠可擴展至其他未出售的居屋或租置單位,認為若成功推行,可加快這些單位在市場上流通,並可令業主分享樓市升值的成果,以紓緩社會及經濟矛盾。

房署﹕須小心考慮公平性

房屋署回應稱,居屋及租置單位屬受資助的公營房屋,涉及大量政府資助,而其轉讓受《房屋條例》限制,單位業主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才可將單位在市場出租、出售或轉讓,任何政策改動必須小心考慮公平性及公帑的合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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