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昨日於高等法院提訊。法官陳慶偉下令傳媒不准報道任何對曾蔭權構成不公或偏頗的內容,又下令只准報道法院及法官名稱、被告姓名年齡及職業、被告面對的控罪、控辯雙方律師姓名、案件押後至何日,以及被告的保釋安排,違者或被控藐視法庭。 與妻拖手抵法院 未回應傳媒提問 曾蔭權昨日早上面露微笑,與妻子曾鮑笑薇手拖手抵達法院。被問到心情如何、是否支持財政司長曾俊華參選特首,以及對《成報》近日針對特首梁振英報道的看法,曾蔭權皆沉默不語。曾蔭權聘請了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代表,控方則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代表。案件將押後至10月11日(下周二)再訊。 根據控罪,被告曾蔭權(71歲)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以特首身分會同行政會議討論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來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牌照或相關申請時,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正與雄濤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租約,以及其妻代表夫婦二人向黃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曾蔭權另被控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應被考慮提名授勳,卻涉嫌隱瞞或沒有向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及發展局披露,他在上述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利益,以及何周禮獲受聘就該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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