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警方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大角嘴通州街101號一個唐樓單位不時傳出狗吠聲及臭味,探員11月4日傍晚聯絡單位業主開門進入調查,在該800方呎的單位內共發現101隻狗及34隻貓,包括貴婦狗、哥基、波斯貓及摺耳短毛貓等名種寵物。牠們分別被困於76個籠內,這些籠被疊至兩三層,塞滿全屋,屋內僅餘狹窄通道。 寵物籠塞滿屋 衛生惡劣 雖然籠內放有糧水,但衛生惡劣,動物便溺未清理,單位內擺滿雜物,空氣不流通,充斥陣陣臭味,部分貓狗染病,瘦骨嶙峋,有貴婦狗疑因嚴重皮膚病,毛幾近脫光,狀甚可憐。警方通知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派員用膠箱及鐵籠將貓狗分批運走,將進一步檢查健康狀G。現場消息稱獲救的貓狗多是雌性,初步檢查發現不少曾經生育。 警方將案件列作「懷疑殘酷對待動物」處理,拘捕涉案的60歲鄭姓男子,暫准保釋候查,下月初須返警署報到。旺角警區署理刑事總督察顏偉雄表示,警方正調查單位是否非法繁殖場,以及被捕人飼養大量貓狗是否作商業用途。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根據政府資料,在2010年起至今,當局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成功提出45宗檢控。 狗主自行繁殖售商販屬違法 愛護動物團體「眾裡尋家」成員朱寶珊指出,不少飼養寵物者為掙錢,會在未有專業知識下自行繁殖動物。漁護署在2010年2月對賣狗的寵物售賣商實施附加發牌條件,以確保所有持牌狗隻售賣商所售的狗皆有合法來源,並禁止本地狗主販賣家中繁殖的狗予持牌商販。 2012年10月,食物及衛生局與漁農自然護理署推出諮詢文件,希望加強規管寵物買賣以促進動物健康和福利。諮詢文件提出現行條例阻嚇力不足,而且沒有賦權漁護署長撤銷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被定罪者的動物售賣商牌照。另外,現時售賣自養寵物及其後代毋須領牌,諮詢文件亦建議發牌規管。但有團體表示不同意,認為發牌等於將私人繁殖合法化。 ——綜合《明報》報道及政府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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