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釋囚陳先生(化名)向本報投訴稱,2017年在白沙灣懲教所服刑時,任職廚工4個月全無休假,懷疑遭人偽造放假紀錄,更不獲發逾時工作工資。他服刑時已向懲教署投訴,獲釋後持續跟進,案件現於上訴階段。陳先生於周一(16日)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懲教署發還案中關鍵證據「所員休息簿」,以證明他的上班日數。 懲教署:不評論個別個案 懲教署不評論個別個案。署方稱,任何在囚人士或刑釋人士向署方索取資料,會根據相關機制作適當跟進及回應。 索手寫休息簿紀錄 署方回覆:沒持有資料 陳先生接受訪問時表示,去年6月12日向處方索取「所員休息簿」,以查看2017年5月7日至9月15日,即服刑時當廚工時的放假紀錄。他說,該簿由廚房導師以黑色原子筆手寫;署方去年7月15日回覆,只發出一疊電腦打印的「廚房所員放假紀錄」,與他所認知的休息簿不琣X。去年8月15日陳先生再追問,署方9月12日回覆稱,「白沙灣懲教所並沒有持有」他要求索取的資料。 及後,陳先生再向署方索取所有曾作供的職員供辭,比對後發現,有25人均稱白沙灣懲教所廚房內有該員工休息簿存在。陳質疑署方或已銷疰瓴琠峊]庇下屬。他本周一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盼推翻署方的說法。他慨嘆,3年來跟進投訴的過程繁瑣,難以想像其他在囚者如何向懲教署申訴。 協助陳先生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此案牽涉有人偽造文件,甚至或有人銷狺憟鞳C他批評懲教署處理投訴的機制均為自己人查自己人,「千瘡百孔」,又涉包庇下屬,拖延時間,往往令投訴個案石沉大海。 明報記者 何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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