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市的士牌照持有人﹐就的士牌照價值大幅插水而對市府提出集體訴訟﹐索償17億元。但本月他們的訴訟被安省高等法院駁回。法官稱﹐市府沒有義務保護的士牌照持有人的利益。
擁有3個多倫多的士牌照的艾森伯格(Lawrence Eisenberg)是原告之一。他說﹐「事情很簡單。我要破產了。」
的士牌照多年來價格高企﹐最高時一個牌照的市場價格可達38萬元。每月可為艾森伯格帶來4,500元出租牌照的收入。其後﹐牌照價格已開始下跌﹐更加上「優步」(Uber)等網召車加入市場競爭﹐令牌照價格直線插水﹐跌至大約1萬元。
艾森伯格說﹕「3個牌照現在總共只給我帶來每月200元的租金收入﹐因為其中2個牌照根本租不出去。」
與此同時﹐每年他還需要支付1,126元的牌照年檢費用。
他說﹐市府有責任維持的士牌照的價格穩定。不過﹐法官並不這樣看。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佩雷爾(Paul Perell)在判決中說﹐「根據多倫多城市法﹐沒有任何條款﹐要求市府保護的士牌照擁有人的利益。」
不少擁有牌照的的士司機也感受到財務壓力。因為過去相當長時間以來﹐牌照是他們的退休金。
艾森伯格說﹐「如果我們沒法從市府那婸漼魽y退休金』﹐我們找誰去要呢﹖」
去年﹐渥太華的的士牌照持有人曾提出過類似的訴訟﹐也未獲得法庭支持。
多倫多市府稱﹐他們正在研究法庭的判決﹐以便決定下一步行動。
包括艾森伯格在內的原告人可在1月中旬前決定是否上訴。判決下達之後30天內是上訴的期限。
他說﹐由於聖誕新年假期﹐原告未能碰頭考慮。他們將在明年1月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