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兩名社運人士因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表藐視法庭帖文,昨被判罰款5000坡元(約4800加元),或以坐牢一星期取代。兩人選擇入獄,但以準備上訴至最高法院為由,要求押後服刑,獲法官接納。 被控藐視法庭等罪 其中一名社運人士范國瀚(Jolovan Wham)去年4月27日在個人fb專頁上,轉載一家馬來西亞傳媒就反假新聞法案提出司法覆核申請,入稟當地法院的新聞,並批評「新加坡法庭沒有比大馬的更獨立」。總檢察署3天後以范國瀚藐視法庭為由,向法庭申請拘押令。 新加坡民主黨副主席陳兩裕(John Tan Liang Joo)5月6日在fb發文聲援范國瀚,指總檢察署採取法律行動證實了范國瀚的指控。兩人其後被控藐視法庭和牴觸司法維護法令,去年10月被判罪成。陳兩裕上月辭去民主黨黨職,又籲法官判他入獄而非罰款,因為一旦被罰款超過2000坡元,他將失去下屆大選的參選資格。 高等法院法官吳必理昨晨判刑,兩人各被判罰款5000坡元,或以坐牢一星期取代。法官判決時指出,范國瀚毫無悔意,也拒絕道歉,雖然陳兩裕的行為嚴重性較低,但他曾有犯罪紀錄。法官說,如果一個人有政治抱負,就更應該避免做出違法行為。 范國瀚與陳兩裕打算以坐牢取代繳付罰款。兩人通過代表律師告訴法官,打算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希望能押後服刑,獲法官批准。 范國瀚因2016年11月邀請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視像演講,今年2月被法庭裁定違反公眾秩序及拒簽口供罪成,罰款3200坡元(約3050加元)。他正為此上訴。(聯合早報/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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