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助理文書主任報稱去年在海關部門工作時,屢次發現下屬遲到早退,但下屬反指他好管閒事,令雙方關係惡劣,其後再向上級反映及正式投訴,情G未見改善。該文書主任認為部門調查不公,遂在調離海關當日在部門內部發集體電郵公開申訴,但其後他被通知上述行為或違反部門的《品行及紀律守則》,或觸發紀律程序。 海關:查完考勤投訴 未見涉不當行為 海關回覆稱重視員工紀律操守,所有人員須遵守《公務員事務規例》及部門制定的規管指引如《品行及紀律守則》。海關會按既定程序嚴肅處理投訴及紀律調查個案。有關人員考勤問題的投訴,部門已完成調查,並無證據顯示涉不當行為。由於目前部門正就其他懷疑違規行為對相關者作內部調查,故不作進一步評論。 本身為文書職系人員的投訴人、80後的陳先生(化名),去年4月被調派至海關情報支援小組任助理文書主任。他報稱發現屬下4名文職員工經常擅自早退,午膳後不準時返崗位執勤,遲到達45分鐘。陳要求下屬依時執勤,被反問「你憑乜管我」、「係要咁多事」等,未作改善。陳稱曾多次向督察級人員反映,獲回覆是「部門習慣」。 海關稱或違「不應寫惹人反感函件」守則 文書職系公務員總會曾接獲陳的求助,並向海關投訴,終獲回覆該4名員工的出勤紀錄沒有不當。去年12月31日,即陳被調派至其他政府部門工作時,他在海關內部發集體電郵,點名公開申訴事件。陳稱,今年3月29日收到海關來信,指其電郵的指控內容未經證實,影響有關人員的聲譽,故發電郵的行徑可能違反部門《品行及紀律守則》中「不應書寫惹人反感的函件,表達對其工作或同事的不滿」的指引。 梁籌庭稱非誣告 促重新調查 跟進事主投訴的文書職系公務員總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投訴人並非無故誣告,認為海關須重新調查,還投訴人公道,免被紀律處分。據了解,海關目前仍在調查事主懷疑違規的行為,未決定是否作紀律處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