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並強調希望盡快通過,以便安排台灣殺人案移犯引渡,惟涉案港人疑犯陳同佳已就清洗黑錢罪認罪,將於本月29日判刑,有機會即時獲釋;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日表示,案件仍在法庭審訊階段,並指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警方盡了努力,交由法庭判決。 政府一直希望可以在7月前完成修訂《逃犯條例》,以便可在處理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獲釋前作移交,惟陳同佳前日認罪,由於他已被還押逾1年,若最終刑期在1年以下,扣除已還押時間,陳或可即時獲釋。對於有關情G,盧偉聰昨稱,期望立法會討論的相關法例能有進展,倘有進展,警方會有進一步行動。 李家超前日透露,局方已透過台灣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和香港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平台,向台方提出盡快見面商討案件。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李大壯昨接受查詢時表示,該會的秘書處未向他詳細報告局方的要求,故不掌握情G。他又指該會一直有與台灣方面就「老百姓的事」保持密切溝通,可以做的一定會做,但「即使我們想做,別人亦會出很多難題」。他又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萬事可商量,香港是根據規定處理兩岸問題,就個別事件特區政府和台灣當局沒有正常化機制處理,故要用其他平台。 獲建制派支持出任法案委員會主席的謝偉俊表示,在本月29日前通過修例是不可能,但暫時未知道陳同佳判刑多久,難言他一定會在29日就獲釋。至於如何安排會議以加快修例進度,他說要在周三(17日)開首次會議後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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