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古思堯,去年10月在劉小麗被撤銷立法會補選參選資格的聲援集會中,涉嫌侮辱區旗,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古思堯否認罪名,並說:「侮辱區旗是百分百正確,是故意。」案件押後至6月25日開審,預計審訊3天,其間古思堯獲准保釋外出。 控罪指出,73歲報稱船隻技術員的被告古思堯,於去年10月13日在金鐘添美道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區旗。控方指出,審訊時將有7名證人、合共160分鐘的錄影片段。 裁判官甫開庭即說,本案並非當值律師範圍,詢問古思堯是否需要當值律師處理,但古思堯稱,有沒有律師都一樣,有律師會更加不方便,而且亦不打算在審訊時盤問證人。 【案件編號: ESCC9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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