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日前就首宗丁權司法覆核頒下判辭,裁定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建屋違憲,向政府申請免費建屋牌建屋則合憲,發展局日前稱,考慮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停收私人協約及換地的新申請,亦暫不處理已收申請。鄉議局昨稱,已去信發展局要求取消該決定,認為法官命令判辭並非即時生效,原意顯然為維持現狀。 稱法官原意為維持現狀 發展局日前回應丁權司法覆核判辭時稱,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是丁屋政策一部分,考慮就此提出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停收興建丁屋的私人協約及換地的新申請,亦暫停處理已接收的申請,但已批出的相關契約則繼續有效。 鄉議局昨表示,由於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被裁違憲,正諮詢法律意見是否上訴,但由於判辭指出,鑑於丁屋政策對新界原居民和公眾的重要、判辭對政府土地行政的影響,以及上訴的可能,法官命令判辭頒布後6個月才生效,若有上訴申請,政府及鄉議局可再申請延長暫緩執行。鄉議局認為,這表示命令原意是為維持現狀,直至各方決定會否上訴,或至有上訴裁決,在這前提下,地政總署未有任何依據暫停接收及處理相關申請,促請發展局取消相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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