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泰航空2019年3月27日宣布以49.3億元收購經營廉航的香港快運100%股權。按香港機場的客運座位數量計算,2018年國泰的市場佔有率為46.3%,連同快運的5%,剛好超過一半。消息公布後,市民在社交媒體討論快運或加票價,令港人出遊成本大增。 國泰收購快運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要獲得有關的競爭管理當局授予所需許可。競爭事務委員會發言人指出,《競爭條例》的「合併守則」現時僅適用於涉及持有《電訊條例》下傳送者牌照的公司之合併,但條例下的「第二行為守則」禁止具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濫用其影響力去損害公平競爭環境,當競委會有合理因由懷疑違反「第二行為守則」的情G已經或即將發生,便有權對個案展開調查。 中大航空政策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主任羅祥國認為,國泰收購快運,需要空運牌照局審批,空運牌照局可在快運的牌照加入特別條款,要求快運在未來5至10年必須繼續營運廉航,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但他認為傳統航空與廉航屬兩個不同市場,各有客源,即使國泰收購香港快運,市場佔有率逾五成,仍不算壟斷。 ◆知識增益 壟斷(monopoly) 壟斷指單一或少數企業通過掌握關鍵技術或資源,在市場上支配產品的生產及銷售,導致其他競爭者不能進入市場,從而控制價格及產量以獲取最大利潤。壟斷會破壞自由市場的公平競爭,消費者要用較高價格購買商品或服務,企業也可能因缺乏競爭,商品或服務質素變得參差。 不少國家或地區均實施反壟斷法或公平競爭法規管壟斷行為。香港的《競爭條例》於2015年12月14日生效,並設競爭事務委員會及競爭事務審裁處。條例禁止3類反競爭行為,除了上述的「第二行為守則」及「合併守則」外,「第一行為守則」禁止市場參與者訂立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安排(如合謀定價)。 ■今日明報新聞(港聞、中國、國際)。有效期30日﹕bit.ly/2EXIM2b [通通識 第5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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