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昨公布一宗涉及探員查案時不警誡即入屋蒐證及取口供的個案。一名涉及中環時裝店盜竊的女事主,投訴4名探員未按警務程序作出警誡下入屋蒐證,長時間盤問取證供,甚至威嚇認罪。事主在案件審訊時提及有關情G,案件撤控。涉案被投訴未有警誡入屋搜查的一名警員,其「疏忽職守」指控獲證明屬實;另3名未警誡即盤問事主的警員及警長,「行為不當」指控亦獲證明屬實。 監警:嚴重違程序10年首見 監警會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形容,此案是他過去10年首見的嚴重違反程序個案,警方應跟足程序辦案,事涉司法公義。監警會曾向警方提出書面質詢,獲回覆曾兩度向律政司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刑事起訴涉事警員。 監警會昨公布《監警會通訊》提及投訴個案。2013年,一名女子先後6次以盜版或不符退還條款的衣物,到中環時裝店退貨並取回真貨,被指涉及詐騙。該警區情報組人員接報後,到涉案女子家中拘捕她,一名情報組警員帶隊入屋搜查,並查問衣服來源及是否認罪。女子父親以手機錄起警員與女兒的對話,顯示警員未警誡取供。不過,該警員在警察記事冊及警誡供辭中,卻稱曾警誡。 盤問70分鐘 稱不合作將拘父母 此外,參與此案的調查隊中一名警員、女警員及警長,查案時對事主盤問達70分鐘,但無先警誡。事主投訴及提供的資料,包括被盤問時暗中以手機錄音,全長50分鐘,兩名警員先反覆查問她如何欺騙商店,事主稱以正當方式購買和換貨;其後警長加入盤問,稱若事主不合作會考慮拘捕父母,事主最後認罪。 該兩名警員其後才再與事主作正式錄影會面,事主在警誡下認罪。涉事女警員則稱,疑人不合作故用70分鐘取指模。 投訴課質疑錄音不實 原指無法證實 投訴警察課調查時,質疑該兩段錄音真實性,遂稱投訴「無法證實」;但監警會認為,錄音中有警員自我介紹能確認身分,錄音真確,並指女警聲稱用70分鐘套取指模的可能極低。 最終,監警會及警方終同意,該名未有警誡入屋搜查的警員「疏忽職守」指控屬實,須被警告及將事件記入檔案;至於3名未先警誡即長時間盤問事主的警員及警長,「行為不當」指控亦屬實,須接受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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