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因應沙中線紅磡站工程問題,特首林鄭月娥去年7月宣布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政府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書面提問時披露,截至今年2月底,調查委員會的運作開支為3550萬元,相關費用需由政府支付。 沙中線調查委員會由去年10月起召開了46日聆訊,今年2月底向政府提交了中期報告。行政署回覆公民黨陳淑莊就2019至2020年度預算開支的提問時披露,截至今年2月底,調查委員會運作開支約為3550萬元,當中包括委員會主席夏正民和委員Peter Hansford的酬金約180萬元,調查委員會秘書處的員工薪酬約700萬元,以及為調查委員會委聘代表大律師及代表律師的費用約1930萬元。 條例規定須政府支付 調查委員會稍後會繼續調查紅磡站南面及北面隧道、列車停放處的違規情G。行政署表示,調查委員會在2019至2020年度的開支,將視乎如何調查、聆訊次數及傳召證人人數而定,現階段未有相關估算。 陳淑莊又問及,政府會否考慮要求港鐵承擔部分或全數開支。行政署稱,調查委員會是按《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條例訂明調查研訊的費用需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當中沒有條文訂明政府可向任何人士追討費用,亦沒有賦予調查委員會權力要求任何人士支付有關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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