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及無國界記者等14個傳媒工會和機構,昨日發表聯署聲明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憂慮修例會帶來寒蟬效應,威脅記者人身安全。聯署聲明指出,修例將打開缺口,令任何在港記者均有可能因為各式罪名而被移送內地,此風險恐怕會造成自我審查,「有如高懸於記者頭上的利刃」,修例一旦落實,現時香港僅餘的言論、出版和新聞自由空間,將會嚴重倒退。 憂各式罪名送內地 恐自我審查 聲明稱,雖然今次修例基於「雙重犯罪」原則(即疑犯涉兩地在安排內均有的罪行才會被移交),亦不涉及純政治性質案件,但無助令新聞工作者安心,因記者就非政治罪名而被控或受阻的個案時有發生。 聲明舉例,now新聞台記者黃嘉瑜2009年到四川欲採訪維權人士譚作人,被當局以藏毒罪名上門搜查達4小時,再被迫交出部分錄影片段;內地《南方日報》記者胡亞柱和劉維安2013年揭發韶關政法亂象後,被當地檢察院控以受賄罪等。 聲明指內地傳媒環境險惡,香港、國內以至外地記者採訪受阻事件不絕於耳,部分記者更曾被定罪入獄,如資深傳媒人程翔在2005年被指干犯間謀罪行被內地判監5年,至2008年方獲釋;時任《明報》記者席揚於1994年亦被指干犯竊取刺探國家機密罪行,入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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