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Carshare網頁稱,該公司提供的保險計劃是專為共享汽車而設,涉及第三者人身傷亡賠償上限為1億元。不過,有保險業界人士指出,Carshare由租車者至負責承保的保險公司,中間隔茼h層公司(見圖),本身已存在風險,而且Carshare發出的保險單據並無提及第三保保額上限,內容與正式保單亦有出入,顧客是否受保成疑。 中隔多層公司 有承保風險 法例規定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保),惟一般第三保未必保障汽車出租期間發生的事故責任。Carshare亦因此以提供額外汽車共享保險作招徠,聲稱對租客及車主均較有保障。 根據Carshare網頁的「汽車共享保險」條款,該份綜合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車輛本身意外保障及第三者風險,其中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賠償上限為1億元,涉及第三者的財物損失保障則為200萬元。 未提保額上限 無保單號碼 不過,根據本報取得由Carshare向車主和租客實際發出的保險單據,雖印有「汽車保險概要」(Motor Insurance Summary)字眼,惟當中未提及第三保保額細節,整張單據亦只見參考編號(Reference No.),未見一般保單上有的保單號碼(Policy No.)。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認為,該份並非正式保單,與正式保單「根本是兩回事」,最多只屬於商業合約,是否有約束力及受保亦存疑,加上Carshare一方面向租客收取保險費,卻一直不向保險代理「找數」,除了代理有權隨時要求保險公司取消保險外,一旦Carshare倒閉更可能令車主和租客變成「百無」,「有無得賠都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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