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支持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香港和解中心會長羅偉雄昨日表示,透過綱要定位香港作為大灣區內的國際爭議解決中心,令內地認識香港在此方面有領先地位,令服務需求大增。 跨境調解C升 四成涉國貿 羅在傳媒聚會上表示,「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處理的跨境調解個案,由2016年的21宗,C升至去年143宗,成功率高達85%、處理時間在兩個月內,當中約四成涉國際貿易、約兩成是股權爭議,有約一成有關知識產權,預計本年跨境調解個案數目會進一步增至250宗。 羅偉雄稱,香港作為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有優勢,因香港是開放經濟體,有良好法制,雖實行普通法,但與內地接觸頻繁,人員對兩地法制有認識;且有國際網絡,亦有資訊科技、醫療等專業人才配套,調解中心處於世界領導地位。他指未來希望將香港成熟的法律調解體制進一步推廣到內地,與國際接軌。羅偉雄稱,內地法律每年處理案件數目龐大,希望用調解方式分流,現時中心已與前海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合作,轉介調解案件,亦正與深圳、東莞、山東等地的法院洽談合作。 與內地法院合作轉介案件 羅偉雄指現時香港和解中心可處理內地個案的調解員數目約300名,但在未來服務需求增加下,希望增加3倍人手;中心亦計劃在內地培訓調解服務人才,期望每年培訓1000人。他希望加快執行大灣區一體化,令大灣區人員流通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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