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原因」(cause)和「因素」(factor)這兩個關於邏輯關係的概念,從中文字眼而言,兩者似乎非常近似,不過內涵截然不同。下文將分析兩者的分別,以及答題的注意事項。
(1) 原理
原因
如果A與B之間有茧晶鴷眶M,甚至唯一的因果關係,即有A便會發生B(邏輯學稱為「充分條件」),或如果沒有A的存在不會令B發生(邏輯學稱為「必要條件」),便可以用「原因」解讀情G。
因素
如果引致事情發生的背景複雜多元,也無法單一並完整地解釋事情,只能呈現其「可能」,這些情G多數以「因素」解讀。
對於部分讀者而言,可能對上述解釋感到抽象吃力。以下兩個例子可協助大家理解如何區分「原因」和「因素」:
?例子一: XX公路嚴重交通意外,釀成10死24傷的慘劇
要解釋這宗引致10死24傷的慘劇,「嚴重交通意外」(車禍)應該被視為「原因」還是「因素」?
常理而言,除車禍之外,難以有其他緣故導致該批遇難者死傷,可見這宗交通意外與事件中的死傷有茠蔣竣帡艉@的關係。因此,該車禍應該是「原因」。
?例子二: 陳大文不幸患上鼻竇炎,獲醫生處方抗生素,一星期後康復。
這個例子可以衍生兩道問題。第一,要解釋陳大文從鼻竇炎中康復,「醫生處方抗生素」(藥物)應該被視為「原因」還是「因素」?第二,假如將上述問題修改成「解釋陳大文一星期後從鼻竇炎中康復」呢?應是以「原因」還是「因素」解釋呢?
對於第一道問題,答案是「原因」。因在常理的認知中,鼻竇炎這類炎症必須利用藥物治療才能痊癒,因此,醫生處方藥物與陳大文康復,屬於因果關係。至於第二種情G,應該用「因素」解釋。無疑,如以上所述,患者從鼻竇炎中痊癒,藥物(抗生素)應該扮演茼]果關係的角色,不過,如果在討論中加插條件「一個星期」,論證藥物與疾病痊癒之間的關係便出現了很多變數。事實上,鼻竇炎(以至其他不同疾病)患者的康復進度因人而異,部分個案能於數天內痊癒,也有些患者的康復進度緩慢。因此,決定患者的康復進展,甚至如例子所述的「一星期痊癒」,便受各種「因素」影響,包括「患者的體質」、「情緒及心理質素」、「飲食作息」等,而「藥物」只屬「因素」之一,而非「原因」。
(2)答題
鑑於「原因」與「因素」的性質近似,容易混淆,因此,同一道題目中,絕少出現兩者同場的場面。與此同時,鑑於「因素」的探索發掘空間遠比「原因」大,因此文憑試通識科的題目亦多以「因素」出題。篇幅所限,本文餘下部分集中解說作答「因素」題的心得。
題目:指出並解釋一些可能影響市民購買電動車與否的因素。
? 「因素」的論證強調「可能性」(或「不確定性」),因此解說時要茪O就「因素」可能產生的不同結果作出展示:
˙經濟因素(見表)
˙配套因素(表)
(3) 總結
若狹隘簡單地以「概念化」(即將某關鍵詞加上「因素」二字,變成「╳╳因素」之類)去理解「因素」,實屬錯誤。「因素」的演繹,關鍵在於對當中邏輯思維的解讀與推演,而不是將個別字詞「重新包裝」(rephrase)便了事。
文:伊利沙伯中學舊生會湯國華中學通識科教師 張兆聰
[通通識 第5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