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海關上周三(13日)下午在深圳灣口岸查獲1宗旅客違規攜帶止咳水(含可待因)入境案件,查獲原封瓶裝「止咳水」34瓶,共計4.01公升。該案為2019年以來,深圳灣海關查獲的最大單宗「止咳水」案件。目前案件已移送海關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海關表示,海關關員在上周三下午約5時查驗時,發現在排隊接受X光機檢查的人群中,一名身穿黑色運動服的年輕男子神色有異。經對其行李開箱檢查後,發現箱內不過是一些普通的衣物,但男子卻表現緊張。 關員其後覺得該箱重量不正常,懷疑「內有乾坤」,遂仔細摸索一番,結果在箱子夾層內,發現大量瓶裝物品,經核實為含可待因成分的原封瓶裝「止咳水」。當事人表示,有人支付500元人民幣的「帶工費」,讓他將該批止咳水帶入內地銷售。 當局強調,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壎肣p生委聯合發布的通知文件,俗稱「止咳水」的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即包括口服溶液劑和糖漿劑等物,均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屬涉毒犯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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