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人民銀行周一(18日)發布《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如有相關違反先由人行或其分支機構責令改正,並可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 央行指出,近年社會上出現了很多不正當使用人民幣圖樣,損害人民幣形象的行為。人民幣作為國家經濟主權的象徵,必須維護其嚴肅性和權威性。長期以來,人民銀行對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統一管理,並不斷加強和完善,維護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的信譽和地位。 此外,新修訂的管理辦法還規定,依法取得的人民幣圖樣使用許可不得轉讓。不得塗改、倒賣、出租、出借人民幣圖樣使用許可批准文件。被許可人應當妥善保管圖樣製作模具和圖樣源信息,防止人民幣圖樣被非法使用。同時,銷售經批准使用人民幣圖樣的產品時,不得濫用許可進行虛假宣傳和炒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