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64歲無業漢被指在街上搭訕認識輕度智障女子,及後涉在4年間五度非禮該女子,包括邀她到家中與另外兩名女子全身赤裸打邊爐,之後涉與智障女子發生性行為。無業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5項非禮罪,惟控辯雙方均對案件有爭議,案件押後至3月8日召開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 控方指事主X(31歲)的智商僅68,屬輕度智障,亦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無法同意性行為,也不能抵禦性剝削。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林錦華於2013年10月在沙田大會堂外碰見X,遂走前問X可否當他女朋友。X同意,被告帶X到沙田公園草地,其間曾郎o胸部及掀起她衣服吻乳房。兩人交換電話號碼後離開。同年被告致電X,稱要帶她「見妹妹」,帶X到賓館,郎o乳房和要X替他口交,被告在沒用安全套下用陽具觸碰X私處。翌日,被告邀請X到他家中,再次要求X替他口交,又用陽具觸碰X私處。 曾睹被告與兩女赤裸打邊爐 被告於2017年邀請X到家,X看見被告正與另外兩名女子全身赤裸打邊爐。X目睹被告與兩女進行性行為,被告飯後更茄的乳房,及吻她私處。被告同年某日再邀X到家,再以類似手法非禮X。 警方於2017年7月因其他案件拘捕被告,調查下揭發他手機內儲有12張X的裸照,遂將其拘捕。被告警誡下稱,一直認為X說話與常人無異,X替他口交時會「開心地笑」。 控方指出,X案發時曾拒絕及叫停被告,惟辯方不同意;X於案發後替被告撰寫兩封求情信,控方則質疑X沒足夠智力寫信。法官因上述爭議決定召開紐頓聆訊,聆訊押後到3月8日,被告其間還押。 當被告認罪但爭議案情,且法庭認同該爭議會影響量刑,法庭可召開紐頓聆訊,以裁定是否接納被告的說話,法官會在聆訊後才決定判刑。 【案件編號:DCCC 22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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