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港大、環團及專家組成的香港野生動物貿易小組發表研究報告,顯示2013至17年間,政府執行逾2000次打擊走私瀕危野生物種的執法行動,檢獲的非法象牙、穿山甲和犀牛角數量,等於獵殺了3000頭大象、6.5萬隻穿山甲以及51頭犀牛。小組批評政府執法不力,加上法例罰則過輕,以致香港成為走私瀕危物種的中轉站。 小組表示現時走私野生動物不被視為有組織嚴重罪行,促請港府把走私野生動物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監管,加強打擊。 漁護署︰已加重刑罰阻嚇 漁護署回應,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最高罰則已加重至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相信有足夠阻嚇。該署會定期檢視《條例》是否有需要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海關表示,2013年成立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負責從全面角度調查複雜、有組織的國際走私活動,包括走私瀕危物種,若調查期間發現走私瀕危物種的案件涉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亦可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調查。 促政府列有組織罪行重罰 小組昨發表《滅絕交易︰香港野生動物貿易的黑暗面》報告,分析2013至17年,漁護署及海關的打擊成效。小組分析其中379次緝獲行動,合共檢獲1456公噸瀕危動植物,價值約5.6億元,包括犀牛、大象及穿山甲等。海關在其中一次行動中,檢獲10隻安哥洛卡象龜,佔全球數量約2%。執法機構於全港至少71個地點截獲走私活動,充公位置集中在西貢及屯門沿岸。 小組發現非法貿易分子從45個國家或地區,將野生動植物走私到香港,其中68%來自東非。以重量推算,大部分野生動植物從海路進入香港。小組成員之一,ADM Capital Foundation環境項目經理伍美鳳表示,本港是自由港,走私野生動植物從世界各地來港,大部分經本港再轉往內地,估計政府緝獲的走私瀕危物種僅佔整體一成,應研究修例以增加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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