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執勤時以警棍毆打一名正按警方指示離開的男途人頸部,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判囚3個月。朱經緯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訴被駁回,昨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因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申請即時被駁回。換言之,朱終極上訴失敗。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朱向事主揮的一棍頗為重手,上訴方解釋朱只是作勢令其他群眾感害怕。
「裁決令同事心灰」 員佐級協會盼見局長
警方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明白同事在事件上的關注及感受。就朱的退休福利有否受影響,警方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警隊有一套完善的福利及支援服務制度,會向有需要的現職及退休同事和其家人提供適切的協助。警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去信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指出,終院裁決對警察在執法及士氣上帶來深遠影響,令同事們心灰意冷,故協會望能與局長會面。
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指出,高院法官處理上訴時沒有以重審方式審視證據,及在裁決中未加入自己見解。惟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引述判辭指出,高院法官明顯已重新審視各方證據,並應上訴方要求審視原審法官有否出錯。
質疑事主誇大傷勢 馬:沒投訴不代表沒痛楚
郭莎樂質疑事主誇大傷勢,因事主沒即時求醫,求醫時亦沒有向醫生指傷勢疼痛。馬道立反駁︰「沒有投訴不代表其傷勢沒有痛楚。」郭莎樂在庭上亦再次播放案發片段,指事主向警察大叫,態度挑釁,認為事主不但是身體造成阻礙,其態度亦令警方感到他不服從。郭莎樂指原審法官及高院法官應審視當時環境,而非單單事發的32秒。
馬道立隨即反駁,上訴方的指控並不公平,因下級法官明顯有考慮案發前的事宜,而上訴方仍堅持如此說,只因「你(上訴方)不喜歡下級法官的裁決」,更質疑上訴方的批評只是「在玩文字遊戲」。
郭莎樂表示,下級法官採納了錯誤的法律測試,因警方有責任維持秩序,走進混亂之內,與普通人不同。因此,警方有權在合理環境下,使用合理程度的武力。但李義質疑若法官已裁定事主沒有作出挑釁行為,上訴人毋須使用武力,已毋須考慮武力程度問題。惟郭莎樂認為法官需要考慮武力程度,因他並無意圖傷害事主。
馬道立質疑「我們能自行(從片段)見到事發經過,上訴人揮的一棍頗為重手」。郭莎樂解釋上訴人只是擊打事主的毛衣,「看起來兇狠,但實際上只是裝腔作勢」。馬道立反問上訴人要向什麼人裝腔作勢,郭莎樂補充「餘下的群眾」。終院法官聽取陳辭後,拒受理上訴,押後頒布裁決理由。
【案件編號:FAMC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