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朱經緯(持警棍者)昨未有到庭聽審,亦未見有支持者到庭,與早前支持者及前同袍坐滿法庭的畫面大相逕庭。圖為2014年事發當天,朱經緯揮動警棍的情G。(資料圖片)
放大
 
朱經緯去年10月已刑滿出獄,但認為法官判囚3個月是明顯過重,並質疑所有法官均無法解釋,為何朱經緯要向一名素未謀面的人使用過度武力,故提出上訴,但先後被上訴庭和終審法院駁回。(資料圖片)
放大
 
放大
 
放大
 

其他新聞
少女改口 稱為新手機誣父強姦
稱被嘲「咱掍d」 衛署女助理告上司
六旬漢認五度非禮智障女
23%大學生曾遭性騷擾 百宗涉導師 2.5%有投訴 平機會:學生處弱勢難舉報
15%涉學生活動性意味遊戲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朱經緯襲途人 終極上訴失敗 馬道立質疑揮棍頗重手 上訴方:向群眾裝腔作勢

【明報專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執勤時以警棍毆打一名正按警方指示離開的男途人頸部,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判囚3個月。朱經緯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訴被駁回,昨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因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申請即時被駁回。換言之,朱終極上訴失敗。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朱向事主揮的一棍頗為重手,上訴方解釋朱只是作勢令其他群眾感害怕。

「裁決令同事心灰」 員佐級協會盼見局長

警方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明白同事在事件上的關注及感受。就朱的退休福利有否受影響,警方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警隊有一套完善的福利及支援服務制度,會向有需要的現職及退休同事和其家人提供適切的協助。警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去信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指出,終院裁決對警察在執法及士氣上帶來深遠影響,令同事們心灰意冷,故協會望能與局長會面。

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指出,高院法官處理上訴時沒有以重審方式審視證據,及在裁決中未加入自己見解。惟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引述判辭指出,高院法官明顯已重新審視各方證據,並應上訴方要求審視原審法官有否出錯。

質疑事主誇大傷勢 馬:沒投訴不代表沒痛楚

郭莎樂質疑事主誇大傷勢,因事主沒即時求醫,求醫時亦沒有向醫生指傷勢疼痛。馬道立反駁︰「沒有投訴不代表其傷勢沒有痛楚。」郭莎樂在庭上亦再次播放案發片段,指事主向警察大叫,態度挑釁,認為事主不但是身體造成阻礙,其態度亦令警方感到他不服從。郭莎樂指原審法官及高院法官應審視當時環境,而非單單事發的32秒。

馬道立隨即反駁,上訴方的指控並不公平,因下級法官明顯有考慮案發前的事宜,而上訴方仍堅持如此說,只因「你(上訴方)不喜歡下級法官的裁決」,更質疑上訴方的批評只是「在玩文字遊戲」。

郭莎樂表示,下級法官採納了錯誤的法律測試,因警方有責任維持秩序,走進混亂之內,與普通人不同。因此,警方有權在合理環境下,使用合理程度的武力。但李義質疑若法官已裁定事主沒有作出挑釁行為,上訴人毋須使用武力,已毋須考慮武力程度問題。惟郭莎樂認為法官需要考慮武力程度,因他並無意圖傷害事主。

馬道立質疑「我們能自行(從片段)見到事發經過,上訴人揮的一棍頗為重手」。郭莎樂解釋上訴人只是擊打事主的毛衣,「看起來兇狠,但實際上只是裝腔作勢」。馬道立反問上訴人要向什麼人裝腔作勢,郭莎樂補充「餘下的群眾」。終院法官聽取陳辭後,拒受理上訴,押後頒布裁決理由。

【案件編號:FAMC56/18】

 
 
今日相關新聞
朱經緯襲途人 終極上訴失敗 馬道立質疑揮棍頗重手 上訴方:向群眾裝腔作勢
朱經緯稱執法「問心無愧」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