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anada Food Inspection Agency)啟動一項諮詢,有關是否應重新定義伏特加酒(vodka),以及對樂意嘗試創新的手工釀酒商開放跨省貿易。
負責該項諮詢的特瓦德克(Kathy Twardek)表示,目前食品和藥物法規對伏特加的定義,限制了釀酒商使用其他成分製造創新伏特加。
加拿大的規定很嚴格,伏特加只能用穀物或土豆製成,必須用木炭過濾,必須盡可能無色無味,否則不能稱為伏特加。
阿省特納谷(Turner Valley)Eau Claire Distillery釀酒廠總裁法蘭(David Farran)說,那不是伏特加的真正精髓。
他說﹕「在歐洲許多村莊中,任何未達食物級別的澱粉類穀物或作物,都可用來釀造伏特加。如果走遍歐洲品嘗伏特加,每個地方的味道都略有不同,這一直是伏特加的傳統。」
手工釀酒商現在用各種原料釀造伏特加,從葡萄到蘋果再到乳製品。每種原料都為成品帶來細微特色。即使是使用傳統穀物的釀酒商也在動搖舊規範。
愛蒙頓Strathcona Spirit酒廠的史密斯(Adam Smith)說:「我們依法用碳過濾,但是只輕度過濾,我們使用世界上最好的小麥,不想把穀物的所有特質都濾掉。」
這些做法帶來一些後果,魁省拒絕Eau Claire的伏特加酒上架,因為它保留了輕微的穀物味道。
史密斯的伏特加出口日本,但在加拿大只能在阿省銷售,他指加國存在太多的省際貿易壁壘。
釀酒行業協會Spirits Canada的韋斯科特(Jan Westcott)表示,只要標籤向消費者標示清楚酒中成分,業界歡迎政府審查。韋斯科特指出,歐洲和美國很久以前就放鬆了對伏特加的規定。他說,協會支持政府採取措施,讓一個省的酒廠向其他地方銷售更容易。除了伏特加,威士忌也存在類似的障礙。
特瓦德克說,重審加拿大關於伏特加的規定,也是諮詢的一部分,而上一次審查是在1959年,「我們正在現代化監管框架。」
啤酒也在經歷類似的程序。關於什麼可以用於釀造,甜度水準以及植物和香料的使用,都在考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