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於1995年至2007年間出售的Kitec水管由於容易導致水浸﹐因而引發集體訴訟。訴訟已獲得初步結果﹐有關公司願給予9,770萬元賠償金﹐現等候加、美兩地業主申請。但迄今兩地申請此賠款的人還很少﹐原因之一是索賠手續相當繁複。Strosberg Sasso Sutts律師行的律師羅賓斯(David Robins)認為﹐目前許多人還不知道這宗訴訟和初步結果。
涉加美兩地
本國家庭485戶獲賠68.8萬
被美、加法院裁決的解決方案﹐總共獲得1.25億元。這筆錢當中﹐20%用做律師和管理費用﹐剩下1億元來賠償使用Kitec水管造成漏水損害的費用。
此一訴訟結果於2012年1月10日生效﹐但目前只支付出去的賠償額只有300萬元。
初步估計﹐北美總共有29.2萬戶的居住單位中﹐使用Kitec水管﹐但當中加拿大用戶所佔比例﹐則不得而知。過去7年中﹐4,412 戶人家申請﹐並取得部分賠償。這數字中﹐加拿大家庭是485戶﹐總計賠償68.8萬元。實際支付金額﹐最少10元﹐最高將近15萬元。大部分金額在數百元到上千元。羅賓斯表示﹐到目前為止所付的賠償相當有限﹐因為「這只是在過度期支付的部分費用。我們希望了解這個集體訴訟可達到的規模和索賠人的數量。」
加拿大人克羅科(Heather Crocker)說﹐她花費了9,000元替換Kitec水管﹐並修補因此造成的牆面損壞。之後﹐她申請了賠償﹐但僅得247元。
她後來打電話問﹐被告知需要等到2020年﹐才知道會否得到更多賠償。
另一位加人帕特里秦(Jack Patriquin)表示﹐他的確索要了一份賠償申請表。但是發現申請表內容非常多。他需要聘請一名水管工和一名律師﹐才能填完這份表格。他因此放棄。
根據協議﹐如果賠償金最終沒有用上﹐那將退還給製造Kitec水管公司和他們的保險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