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10日消息,該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定於2019年1月14日8時在本院第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英文名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犯毒品罪一案。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早於2016年3月15日開庭審理案件,並於今年11月20日宣告一審判決,認定被告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人民幣.下同),驅逐出境,謝倫伯格當時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後,上月29日開庭審理。 遼寧省高院裁定,一審法院認定其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 據內媒大連天健網早前引述消息指,加拿大人謝倫伯格因為走私毒品被中國司法機關逮捕,一審當時認定他走私毒品數量巨大。根據中國法例,最高刑罰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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