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旬女經紀說服兩名親戚開設交易戶口,其後串謀公司女結算員「做假數」,在2005至12年間,透過親戚戶口挪用及盜取股票合共逾1.1億元。女經紀與女結算員早前承認串謀偷竊和串謀詐騙,法官昨形容案件經精心策劃,為時長達7年,判兩被告分別入獄11年3個月及7年6個月。 高等法院法官邱智立判刑時稱,兩名被告巫秀華(73歲)和許芳婷(44歲)雖各自指稱對方為主腦,但分析案件後,首被告毫無疑問屬幕後主腦,惟相關分別不大,因他們伙同犯案,令公司蒙受損失。就次被告求情稱犯案是為繳付家人醫藥費,邱官認為被告基於經濟原因犯案,不能成為求情理由。 案情指出首被告案發時為中華太平洋證券有限公司的經紀,於2005年起透過親戚戶口,賣出該戶口事實上沒有持有的股票,詐騙太平洋證券向該戶口發出支票,作為賣出股票後的付款。她每次都會指示次被告竄改電腦紀錄,以掩飾系統中計算出差額。直至2012年二人共「做假數」421次。 女結算員囚7年半 2012年11月,太平洋證券的總監茩熙Q告準備交予證監會的交易紀錄,惟她自此失蹤,次被告數日後在中環自殺不遂。總監調查發現公司內部紀錄與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存在極大差距,大量股票遺失,公司其後需以1.56億元從股票市場買回股票。首被告於翌年2月返港時被補,次被告則向警方自首。警方在庭外指出,上述公司已於2012年結業,無法證實結業的真正原因。 【案件編號:HCCC12、HCCC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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