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2歲休班女警四度在萬寧分店偷取共29件共值逾1.3萬元的護膚品,她昨承認4項盜竊罪,控方表示警誡下她承認盜竊,稱「我一時貪心,?洏?屋企,我知唔?鵅v。她獲准繼續保釋等候6月28日判刑。 被告李慧玲(22歲)現已停職。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在2月15日至3月9日期間,分別在青衣、旺角和觀塘的萬寧分店偷取護膚品共29件,總值13,663元。據萬寧旺角分店的售貨員供稱,她看見被告離開店時左腋夾茪@兩件貨品,懷疑被告未有付款,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將11件未付款的護膚品放進紙袋後離去。約半個月後,被告返回同一間分店再偷去7件護膚品。 萬寧觀塘分店美容顧問的證供指稱,被告向她索取護膚品試用裝,趁她轉身取貨時偷走3件護膚品。從閉路電視片段所見,被告將所偷贓物放進自備的萬寧膠袋後離去。各分店職員報警後,警員翻看3間萬寧分店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偷竊者與一名出入旺角警署的女子身穿一樣衣服,遂確認被告身分。 【案件編號:KCCC12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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