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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多市議會牌照和標準委員會昨天再次討論短期租屋規定。一些反對者稱﹐市府設想的登記要求不夠嚴格﹐可能使人們隨意申報自己的住家。
根據多倫多市府官員的報告﹐市民只可在使用自己的家從事短期租屋﹐以便將投資物業逼回目前緊張的租務市場。市府的設想是﹐人們前來登記時﹐只需申報相關物業是自己的主要居所即可。如果市府官員有懷疑﹐會要求對方提供進一步證據。
反對者聲稱﹐市府給居民發放沿街泊車證時的審核﹐也比上述過程嚴格一些。市府至少應該要求市民在登記時就出示政府核發的身分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