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阿爾伯達省為配合明年的大麻合法化法規﹐開始修訂交通法﹐取締藥後駕駛。但專家指出﹐阿省的大麻藥後駕駛測試本身就有缺陷。阿省周二提出《29號法案》(Bill 29)﹐在交通法附加大麻藥後駕駛條例。 根據法規﹐司機的血液檢測出大麻活性成份四氫大麻酚(THC)﹐每毫升血液含有2至5毫微克﹐就要繳付1,000元罰款。血液含有更多四氫大麻酚﹐罰款愈重。 加拿大物質濫用及癮癖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Substance Abuse and Addiction)的貝爾尼斯(Doug Beirness)說﹐僅憑這一測試﹐不足以檢測出大麻導致不清醒狀態。 貝爾尼斯周一對加拿大廣播公司電台節目說﹕「人們對大麻的反應﹐可能有很大的分別。一些人的吸食量很小很小﹐已有不清醒狀況﹐一些人吸用更多大麻﹐才會不清醒。」 根據美國運輸部2017年7月的報告﹐人們吸食大麻後﹐在30分鐘內﹐血液皫四氫大麻酚濃度急速下降﹐多達80%到90%。報告說﹕「人們在吸食大麻後90分鐘﹐進入不清醒高峰狀態﹐而四氫大麻酚濃度比高峰期低80%以上。」該報告得出結論﹕「血液(或口腔液中)四氫大麻酚的濃度似乎是不可靠的四氫大麻酚檢測指標。」 貝爾尼斯說﹐測試本身也有問題﹐因為這類測試有難度。美國運輸部的報告指出﹐大麻可能降低司機的駕車技能﹐其他研究顯示﹐吸食大麻的司機實際上更謹慎。 報告說﹕「模擬及有導航設備車輛研究中﹐大部分吸食大麻的司機通常車速更慢﹐與其他車輛保持更遠距離﹐他們要冒的風險﹐比沒喝酒、沒服藥的司機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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