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擬資助有醫療需要的公屋獨居長者聘請外傭,有中風後變得健忘且行動不便的七旬翁黃伯,期待政府盡快推出計劃,幫助像他一類有急切需要的人,形容是「非常好事」。不過,黃伯擔心現時領取的綜援金額有限,不足以支付外傭每月薪金。有公屋組織指出,外傭屬暫住人士,長者申請公屋時不會被納入戶籍內。 七旬三度中風 記性變差 今年78歲的黃伯,獨居石硤尾h公屋,他先後三度中風,令記憶力變差及行動不便。黃伯現時需要每日服精神科及抗中風藥物,「全身骨頭都很痛,需要用小槌輕力敲打紓緩」,否則會出現抽筋徵狀。黃伯續稱,由於子女早已失散,自己又愈趨年長難以自理,急需一名外傭照顧三餐及服藥,並幫忙按摩紓緩骨痛。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由於外傭並非戶籍成員,在申請公屋時不會被計算在內,有意僱外傭的長者,只能在資格審查階段向房委會提出,屆時再由房委會決定分配單位的大小。招國偉續稱,現供長者入住的單位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可住1至2人,另一類可住2至3人,他相信不論單身或長者夫婦,加上照顧他們的外傭後,居住環境仍不算太差。 坐輪椅長者視作兩人 分配單位特別安排 長者輔助設施方面,招國偉指現時公共屋h採用通用設計,長者入住的單位除設有防滑地磚及晾衣架外,個別單位亦可因應需要,額外加裝方便輪椅出入的平台,並在廁所加裝扶手等。他說,若單身長者依靠輪椅出入,在申請時會被視作二人計算,分配單位時有特別安排。 房委會資料顯示,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公屋時間約為2.6年;申請時亦享有優先資格,而且沒有區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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