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郭文貴所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及7名高管和職員涉嫌隱匿、銷珝|計資料案,前日上午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裕達置業被罰款20萬元人民幣,郭文貴五哥郭文印及侄女郭麗杰分別獲刑3年及2年。 開封市中級法院消息指,9月8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單位裕達置業、被告郭文印、劉宏志、楊勇、張新成、郭麗杰、孫艷峰、肖艷玲涉隱匿、故意銷狳怐k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及金額共計人民幣99.67億元。 法院指受郭文貴指示犯案 法院審理認為,郭文印等人受郭文貴指使屬從犯;且楊勇、孫艷峰、肖艷玲有自首;郭文印、郭麗杰等能如實供述,有認罪悔罪表現,故法院以故意銷珝|計資料罪判處郭文印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郭麗杰以隱匿、故意銷珝|計資料罪判囚1年,並處罰金,撤銷此前判決的騙取票據承兌罪的緩刑,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另外5名被告,除孫艷峰、肖艷玲免予刑罰外,其餘3人分別判囚1年半至2年4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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