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務院扶貧辦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全國第二批26個貧困縣正式脫貧。再加上早在今年初已宣布脫貧的江西井岡山和河南蘭考縣,目前全國共有28個貧困縣已經脫貧。 據了解,這26個已脫貧的貧困縣分別為河北省望都縣、海興縣、南皮縣、江西省吉安縣、河南省滑縣,重慶市萬州區、黔江區、豐都縣、武隆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四川省南部縣、廣安區、貴州省赤水市,西藏自治區城關區、亞東縣、卡若區、巴宜區、乃東區,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縣、同德縣、都蘭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民豐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托里縣、青河縣。 據國務院扶貧辦黨組成員夏更生表示,上述貧困縣退出後,中部地區還有2%以下的貧困人口,西部地區還有3%以下的貧困人口。對於上述已脫貧的貧困縣後續管理問題,夏更生指出當局會繼續提供扶持,保證脫貧攻堅期內國家原有的政策保持不變,以確保脫貧的穩定和可持續性。同時並會對上述縣市繼續實行最嚴格的扶貧考核評估,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脫貧退出成果得到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 據了解,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去年4月印發的《關於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就明確指出貧困縣申請脫貧主要以貧困發生率作為衡量標準,原則上中部地區貧困縣貧困發生率要降至2%以下,西部地區要降至3%以下,再加上錯退率要低於2%、漏評率低於2%、群眾認可度高於90%等指標,才算達成申請脫貧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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