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障長者權益的《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下稱《條例》),於1日起正式實施。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李煥新稱,《條例》明確家庭贍養的義務和責任,其中干涉長者婚姻自由或「啃老」者,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隨茪H口老化問題近年不斷加劇,相應政策和制度尚未完善,侵害長者人身、財產權益之事時有發生。為此,廣東省在總結長者權益保障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原本的條例進行全面修訂,新條例對象為60歲以上的市民。 李煥新表示,《條例》強化政府和社會的責任,同時明確家庭贍養的義務和責任,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此外,《條例》亦加強了保護長者財產權益,禁止強行索取、克扣長者財物,明確長者有權拒絕「啃老」,禁止子女或其他親屬侵佔、擅自處分長者的合法權益。 《條例》亦強化對困難老年群體的保障,如首次明確對80歲以上長者按月發放高齡津貼,對特困、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長者,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給予資助,優先保障其入住公辦養老機構、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租金減免政策,對孤寡、失能或部分失能長者在社會保障和醫護照料予以特別照顧。 《條例》還規定,若贍養人、扶養人歧視、侮辱、虐待或遺棄長者,將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妻強行分開贍養,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侵害老年人財產權益,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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