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院同性婚姻法治研議小組召集人、祕書長陳美伶14日指出,未來同性婚姻中,不論是男同志、女同志欲結婚,訂婚年齡訂為17歲,結婚年齡為18歲,但因現行《民法》規定20歲才算成年,所以未成年的同性結婚、訂婚將比照異性,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因《民法》規定異性婚男生須滿18歲、女生滿16歲,陳說,政院建議屆時將異性婚都修正為18歲。 政院14日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舉行第2次會議,敲定結婚年齡、禁婚親限制、結婚要件、財產制等議題,陳美伶會後向媒體說明內容。 關於結婚、訂婚年齡,陳美伶說,《兒童權利公約》中規範,滿18歲者才不算兒童,且參考歐美各國都將結婚年齡訂為18歲,因此將男女同志的結婚年齡也訂為18歲,若未滿20歲就結婚,依現行《民法》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陳美伶說,現行異性婚為了種族健康與倫常考量,有限制近親結婚;在人工生殖為合法之前,同性婚雖不會自然生育,沒有基因太近導致的繁衍問題;但考量倫常與平等概念,同性婚也將比照異性婚禁止六等親內結婚,也不會衍生「岳父跟女婿結婚、婆婆跟媳婦結婚」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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