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西溫華裔富商分屍案昨日在卑詩最高法院續審,首批到場的警員稱案發時持防彈盾牌進入大宅前後院,聽到斷斷續續長達3小時的電鋸聲音。在後院監視的警員更稱看到一名亞裔男子多次進入廚房洗手,順便洗碗碟。該男子過程中還洗了一部電鋸,警員目擊電鋸上有深紅色的液體,該男子洗完電鋸還淡定地吃了一條香蕉。
西溫警員利肯(Sandra Rijken)昨日在庭上作證時表示,她是在2015年5月2日晚上11時33分接到調派中心通知,前往西溫一間大宅查詢一名男子的身體狀況。待晚上11時45分抵達現場後,調派員便稱現場有人持槍,可能還有爭執。
利肯透露,她與其他警員在現場看到情況有異,決定先不進屋,而是先在房屋四周檢查。由於調派中心稱有人持槍,因此所有警員皆持槍在手,並組隊持防彈盾牌進入房屋外圍花園。
她稱當午夜時分接近房屋時,聽到屋內斷斷續續傳來類似電鋸的工具聲,每次約3至5秒,總共持續約3小時,中間還夾雜茪漺ㄨq話鈴聲。
不過被告趙利(Li Zhao,譯音)辯護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質疑,利肯堅稱當時聽到的是「電鋸聲」,但警方調派中心的紀錄卻有多次顯示是「電鑽聲」。利肯回應當時有10至15人同時向調派中心回報情況,記錄人員有可能筆誤。
唐納森又詢問,利肯當時聽到的是往復式電鋸(reciprocating saw)、圓鋸切割機(skilsaw)、還是電動曲線鋸(jigsaw)。但利肯對各種電鋸的區別並不熟悉,只知道是電鋸。
隨後同樣是第一批到場的西溫警員豪爾(Ian Hall)及麥克林(Mark MacLean)出庭作證,兩人皆稱當時約在午夜時分進入後院,躲在暗處觀察亮蚇O的廚房。
豪爾指出,當時屋內有一名亞裔男子,頻繁地到廚房水槽洗手,而且不僅洗手掌,還洗手臂、手肘、甚至頸部,洗的時間也較久。其中一次男子在洗手時,還順便把堆在廚房水槽的碗碟一起洗乾淨。
豪爾透露,大約在凌晨3時左右,男子拿茪@部黃白相間的電鋸在水槽內清洗,明顯見到由電鋸流下的水是深紅色。他稱男子洗電鋸洗了很久,中間還將電鋸浸泡在水中,中途還吃了一條香蕉,表情放鬆且淡定。
豪爾稱由於廚房非常明亮,但後院卻毫無光線,因此可以清楚看到廚房內的情況,包括該男子曾清洗一支鐵槌。等到日出後,又見到該男子拿茪@柄獵槍,在房屋範圍內走動。
唐納森則再度質疑電鋸的種類,不過麥克林在作證時則指出,他下班後曾上網查詢,證實該男子所使用的電鋸,是一柄往復式電鋸。
案件今日將繼續在卑詩最高法院審理,控方將會傳召更多案發時在現場調查的警員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