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圖)強調,並無參與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被取消署任安排的決定,自己是「有此決定後被知會的」,他亦無回應有否提交UGL案的申報資料,只重申制度及法律上「不容許當事人及第三者披露有關情G」。 沒回應有否提交UGL案資料 白韞六前日向傳媒交代李寶蘭事件時,曾說取消李的署任安掛的決定是由他所做,「我做出有關決定之後,事前有知會行政長官,他沒有給任何意見或參與做決定的過程」;至昨日梁振英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表示已第一時間發聲明,自己沒有參與有關決定,「有此決定後我是被知會的」。廉署發言人其後補充,白韞六所指的「事前」,乃指向李寶蘭交代取消署任安排前有知會特首,故與昨日梁接英所言「有決定後才被知會」並無矛盾。 被問到有否就收取澳洲企業UGL 5000萬元一事向廉署提供資料,梁振英指制度及法律不容許就事件及向第三者披露有關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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