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圖)昨日稱,該會早前就《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爭議發表聲明支持應通過現有草案後,收到電郵質疑公會「媚共」。她認為,現時講一句與反對聲音不同的意見,就會被歸邊,被認為是為政府護航,為此感到不幸,相信「清者自清」。 如沒共識應先通過再討論 譚允芝昨在商台《政經星期六》節目中表示,大律師公會認為現有草案可確保知識產權制度緊貼海外發展趨勢,故應通過現有草案。她說,現時草案的「公平處理」原則,實則上已包含公平使用的因素,若網民對有版權的作品「想用就用」,任何國家都沒有此權益,因為私有產權應獲保護。 她說,版權法是保障創作人權益的法律,二次創作都有原創性,二次創作者本身都可以是版權人,雙方不應走在對立面。她又指出,除非雙方能夠就現時泛民提出的修訂在短期達成共識, 認為若公道一點,應先通過條例草案,日後再在有共識下討論,而非以時間壓迫對方就範。 對於公眾憂慮草案如「頭上一把刀」而反對,譚允芝認為部分反對意見沒有想到有法庭把關,只是純粹針對梁振英, 認為梁「小器」會打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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