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體重近300磅的32歲拉丁舞師李嘉瑩,前年6月在尖沙嘴「重生植髮中心」接受抽脂療程後死亡。事後警方到中心搜查,發現中心藏有受管制的麻醉藥,但未有備存相關的危險藥物登記冊。負責操刀手術的女醫生被控違反《危險藥物條例》,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接納被告的供辭,相信案發當日登記冊已在中心,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否認登記冊後期製作 關孝孜(33歲)自辯稱,一直備存兩本危險藥物紀錄冊, 一本記錄鎮靜劑放在7樓;而另一本則記錄麻醉藥「派替啶」注射液,由她親自填寫,放在8樓辦公室的櫃子堙A以藥物壓荂A警方搜查時沒有發現。 她又稱,收到傳票後在去年1月把登記冊交予律師,律師沒有建議她把登記冊交給警方,但建議她可在審訊時才拿出作辯護理由。她稱後來案件押後,諮詢了幾名律師,直至現時的律師才堅定地叫她把登記冊交出,故今年1月警方才收到登記冊。控方指登記冊是後期製作,被告否認。 官指警搜查馬虎 裁判官指案件唯一爭拗點,是事發當日登記冊是否在醫療中心。裁判官指關供稱去年1月在中環把登記冊交給兩名律師查閱,裁判官認為關不可能冒坐牢的風險而撒謊,否則後果是妨礙司法公正,關不是「蠢人」,「不會、不敢、不值得」為傳票案作假證供。裁判官又指警方在搜查中心8樓時明顯馬虎,當時調查方向也不是中心有否登記冊。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登記冊不在8樓,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5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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