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都會申請在人流多的商場或店舖張貼選舉宣傳海報。參選深水鶦麊K角中選區的民主黨袁海文投訴,早前向長沙灣廣場申請張貼選舉海報被拒,但對手經民聯的李祺逢就獲准在廣場張貼選舉廣告。長沙灣廣場由麗新發展有限公司擁有,麗新發展的主席是身兼經民聯監事會主席的林建岳。麗新發言人昨接獲本報查詢後表示,會了解情G。 林建岳旗下 麗新﹕會了解 袁海文批評廣場的做法不公平,有違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表明會向選管會投訴。 袁海文表示,上周四向麗新發展有限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在長沙灣廣場內張貼選舉海報,但袁昨日先後收到長沙灣廣場負責人的口頭和書面回覆拒絕申請。袁海文引述負責人以口頭回覆時表示,是上頭不批准,但並無解釋原因,負責人其後向袁發出的書面回覆亦沒有提到拒絕原因,只稱申請未獲接納。 選管會指引籲同等對待 選管會在選舉指引中呼籲所有組織或樓宇的管理機構,應給予在同一選區競逐的候選人同等機會進行競選活動,指明若管理機構決定不容許某名候選人在有關組織所在的樓宇或有關樓宇的公用地方內進行競選活動,亦不應容許其他同一選區的候選人這樣做。 李祺逢早前向長沙灣廣場申請張貼選舉海報獲批。本報曾以電話和電郵向長沙灣廣場查詢,但截稿前未有回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