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記者以食客身分光顧銅鑼灣的板長壽司分店,職員向記者聲稱,該店的米產地是香港。公關其後澄清,正確產地是澳洲,經香港供應商入口。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若食客當時未步入店內,職員提供虛假資料,或會構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的誤導遺漏條文,因為當時食客仍未決定是否入內進食,「即是未決定是否購買產品或使用相關服務,提供錯誤資料構成吸引食客光顧的陳述」。 湯家驊指出,若食客進食店後才問,即使職員提供虛假資料也不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因為(食客)已經食緊,職員說什麼都不會影響(食客)入去食的決定」。 消委會發言人回覆查詢時稱,該會並非執法機關,不便評論上述個案有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如遇到有商戶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可向海關舉報,如有需要亦可向消委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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