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居屋業主受滲漏問題困擾近兩年,廁所天花及房間牆壁長期受污水滲漏影響,不斷有石灰剝落,但政府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三度上門測試,惟仍未能確認滲水源頭,但認為滲漏非樓上單位造成後,即結束調查,虓~主找房屋署跟進,該署亦表示沒有責任。業主批評部門卸責,又指管理公司未有認真跟進事件,以致投訴無門。 為了方便患有腎病的母親到鄰近東區醫院覆診,方先生於2013年斥資330萬元購入柴灣山翠苑中層一個居屋單位,並花費36萬元裝修。 滲水辦停查 未研究源頭 但收樓後才發現,單位內的公共污水渠滲水,以致廁所天花及房間牆身油漆及石灰剝落,故押後至去年4月才遷入該單位,但問題仍未解決,飽受困擾,並懷疑母親在家中洗腎時,傷口遭牆身剝落的發霉粉塵感染,導致需要入院治療一星期。 方先生說,他曾先後向物管公司及滲水辦投訴,但物管公司只為該單位更換一段污水渠,便沒再跟進。 房屋署:非該署責任 方先生指每次投訴,物管公司職員只回應「正在跟進」,但沒具體行動。 另外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曾3次測試,包括為單位樓上業主作地台滲水測試、水管色粉測試,及水喉負壓測試等,辦事處認為滲漏非樓上單位造成後,即結束調查;而房屋署職員亦向他表示非該署責任,令他感到求助無門。 協助方先生的東區區議員曾健成認為滲水辦不應在中途暫停調查,又希望部門正視問題,勿再卸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