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去年9月來港簡介政改,兩名熱血公民成員在其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示威期間,被指跨越防線及衝向馬路,更反抗上前的警員。他們否認拒捕罪受審,其中一人昨被裁定罪成,另一人則無罪。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出,警長黃敬樂早前供稱次被告朱寶生(21歲)案發時衝向馬路,並推撞警方鐵馬,但辯方的片段顯示他身處行人路,亦看不見他推撞鐵馬,故不接納黃的證供,裁定朱罪名不成立。 至於被指推倒及跨越警方鐵馬的首被告鄭皓文(23歲),裁判官指另一名警員的證供與現場片段吻合,故裁定他罪名成立。裁判官表示鐵馬後方是馬路,批評首被告衝過鐵馬或會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判刑,其間索取鄭的社會服務令和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ESCC617/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