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世界核能協會資料顯示,至2015年2月全球有31個國家使用核電。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國際社會再次反思核安全,但大部分核電國家未有摒棄核能,部分更計劃加大核電比例。明確訂下棄核日程的德國發電成本增加,而仍未從核災復元的日本也開始重啟核電站,背後各有何考慮因素?
優點
1. 成本效益高
?主要燃料放射性物質鈾儲存量尚豐,運輸及儲存亦方便,所產生的能量密度高於化石燃料數百萬倍。燃料成本僅佔發電成本的20%,且價格不受國際政局和經濟波動影響,發電成本相對較低和穩定。
2. 發電無排放
?發電過程不會排放空氣污染物,不會加重溫室效應。
3. 不受地理限制
?發電設施基本不受地形、氣候等因素影響,惟建於地震帶或有危險。
缺點
1. 核輻射與核安全問題
?核泄漏甚或爆炸會釋放大量核輻射,威脅人類、動物和環境安全。
2. 核電站建造成本高
?建造核電站的資金投入佔總營運成本的70%,較興建同功率的煤電或天然氣電廠高。按環保組織綠色和平2011年估算,每座核反應堆造價高達20億至80億美元,尚未計算昂貴的保險及維修費用。
3. 核廢料處理問題
?核廢料仍具輻射,如低放射性廢料封裝埋置後仍須隔離300年,輻射量才能降至與天然水平相若。
4. 環境污染問題
?開採鈾礦破壞自然環境,提煉鈾而排放的廢水帶放射性,會污染水源和土壤;發電時排出大量廢熱水會破壞海洋生態。
◆各國的核能政策
日本﹕檢討核電政策
2010年,日本核電比例逾29%。福島核事故後政府宣布陸續停用全國核電廠,2011年核電比例降至約18%,目前為零。作為全球第三大經濟體,日本電力需求大,日圓貶值令依靠進口化石燃料發電成本大增。
2013年2月首相安倍晉三稱會在安全情G下重啟核能。日本鹿兒島議會及縣知事2014年底同意重啟區內兩座已通過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NRA)安全審核的核電站,料最快2015年5月重新運作。但輿論對核電安全疑慮未消,多個團體循法律途徑阻止重啟。日本碳排放政策也受停核影響,2013年11月政府宣布把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由較1990年大幅減少25%,改為變相增排3.1%,當局歸因於改用化石燃料補足能源需求,令溫室氣體排放量急升。
中國﹕維持發展核電
世界核能協會資料顯示,中國目前運作中的核電機組有26座;截至2014年底,核電佔全國總發電量約2.3%。福島核災後,中國政府一度停止審批新核電項目。2015年2月,遼寧核電項目獲准開工,預計陸續會有項目獲批。
增加核電原因
除上文所述的核電優勢外,中國城市化擴大,用電需求不斷上升,是增加核電一大因素。中國總理李克強2014年4月,在北京主持國家能源委員會(NEA)會議上說要「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包括適時在中國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核電站建設專案。另按《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年)》,至2020年核能發電比例要提高至4%。《規劃》指出,發展核電的意義包括(1)利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供應和價格穩定)和經濟安全、(2)利於調整能源結構,減少煤電,改善空氣狀G及(3)帶動科技產業進步。
其他國家的不棄核因素
未來繼續發展核電的國家包括法國、美國、韓國、俄羅斯、印度等。和中國將增加核電視為「減碳」手段一樣,英國亦有類似想法。法國極為依賴核電,乃全球核電比例最高的國家(約74%)、最大電力淨出口國(估計每年經濟效益高達30億歐元),不過當地政府2012年宣布,到2025年將核電比例降至50%。
而曾發生切爾諾貝爾核災的烏克蘭,則因地緣政治的關係,曾多次遭鄰國俄羅斯中斷或威脅中斷天然氣供應。目前該國核電比例高逾49%,政府預期2030年的產能要提升一倍。
德國﹕明例棄核
德國總理默克爾2011年5月(時核電佔比約25%)宣布最遲2022年底全面廢核,隨即關閉8座核電廠。2014年核電佔全德總發電量18%。為填補核電缺口,德國政府進行能源轉型,計劃10年內以太陽能及風能等再生能源取代核能,將再生能源發電比例由2012年的22%提高至2030年的50%。2014年,可再生能源佔全德電力供應約28%。
德國早於1990年代便提出發展再生能源,2000年推出《再生能源法》,廢核一直是政府的目標,同時鼓勵節電、增住宅能源效率等。據《德國之聲》中文網2014年11月的報道,民調顯示92%德國人支持開發利用再生能源。
德國的代價
由於風力和太陽能發電供應不穩定,德國逐步減少核電後要增加燃煤發電,令溫室氣體排放量不降反升。德國也向鄰國購買核電,政府亦花約200億歐元更新供電設施、每年向再生能源業者提供50億歐元補貼,費用轉嫁用戶,電費有升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