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次因錢與父母對簿公堂的「醫生舖王」西醫林傳龍,聲稱當年為方便申請按揭與母親聯名購入藍田匯景花園單位,惟父母拒絕離開單位,甚至換門鎖令他無法進入,遂興訟向母親取回業權。案件經審訊後,高院昨頒下判辭,指林傳龍的說法不可信,裁定他敗訴,下令他須支付母親訟費。 母:永遠也是我兒子 在案中無律師代表的林母謝巧玩,昨在丈夫陪同下親到法院領取判辭,兩老表示審訊結果屬意料之內,涉案單位本來就是他們有份出錢買,他們目前仍住在該單位。謝巧玩說,雖然林傳龍多次向他們興訟,但永遠也是其兒子,至於「佢認唔認我,隨緣啦」,又表示過去的事不想再提。林傳龍則無代表到庭。 法官鍾安德在判辭指出,無論是購買物業時雙方簽署的文件,還是林傳龍過往的律師信均顯示,林與母親俱為涉案物業的業權人,這與林的說法不符,雖然林母的證供亦不能盡信,但這或與其年老有關,亦不足以影響法官裁定雙方當初是在共同擁有物業的共識下購入涉案單位。 【案件編號:HCA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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