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職務重要,即將在本月底卸任的委員會主席的施祖祥曾任公務員事務司。在今年1月,特首梁振英曾公開要求向廉署舉報行會前成員林奮強及張震遠的政黨人士,在廉署查明無證據後,應向當事人道歉。當時施祖祥表明「我寧願佢濫(舉報),好過唔報」,又指調查蒐證是廉署工作,在接獲報案後「有時反而查到別的事情」,茈咱薑蘤溝嶀腄A也「毋須向廉署道歉」。 「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是監察廉政公署工作的四大委員會之一,主要監察廉政公署執行處的工作,幾乎包括所有廉政公署接獲的投訴、舉報及調查;職權涵蓋的範圍,涉及聽取廉政專員報告所有貪污舉報、涉及搜查令、疑犯獲廉署保釋超過6個月、任何歷時逾一年或需要動用大量資源的個案。 委員會可要求專員交代搜查次數及理由,並向專員提出建議,所以委員會能掌握各大小案件的調查進展,可要求執行部門執法或不執法的理據。 監察廉署的4個委員會依次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 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及「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後3個委員會主席均同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成員。 港府昨日亦公布,特首再度委任周松崗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這委員會職為監察廉政公署的整體工作方針及在政策上提供意見,並可向特首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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