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統計,由2009年1月至今,面積在39.9平方米(約422平方呎)以下的單位,租金增幅逾六成,同期社會福利署已登記露宿人數由421名大幅增長至718名,增幅達七成。從事露宿者服務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租金昂貴也是大部分在職露宿者的考慮因素。 露宿者收入中位數5500元 吳衛東指出,全港約1400個露宿者有四成在職,收入中位數是5500元,「2004年取消租住權保障之後,業主可以隨時加你租趕你走,同埋租金升得好緊要,一個板間房都月租1500,茤虴韞[升到二三千蚊,加埋按金同添置基本生活用品,租屋住其實好困難」,全港露宿者調查也反映,最主要的露宿原因是「租金太貴,找不到負擔得起的住所」,有四分之一露宿者表示這是他們露宿的原因。 月入萬元跟車 露宿公園 51歲的「權叔」蔡寶權屬於在職露宿者,一張薄被、一張氈,再用衣服當枕頭,深水鶞漱@個公園便是他的家,下雨時他要到公園旁邊的男廁借宿,洗澡要去附近體育館。因為交友不慎和健康問題,權叔輾轉換了好幾份工作,現時他做跟車,工資按日結算,約有400餘元,每周休息一日,每月收入都有1萬元左右,但百物騰貴,無奈之下也要在深水鶞漱蓿擗瘍S宿。 權叔指4年前曾在深水鶦茤苤A月租約2000元,現時已升到3000多,「租樓起碼要畀得起3個月按金,我都要儲定一筆應急錢,萬一突然失業要開飯謘v,故他要先儲起1萬多元,才有能力去租樓住,但他之前失業多時,現時百物騰貴,要租樓也十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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