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坊間標榜「不成功、不收費」的財務中介公司愈來愈普及。不過,消委會近年接獲私人貸款服務的投訴,也按年急升。由2011年62宗大升至今年首10月錄得105宗,涉及金額亦由314萬大增至1315萬。法律界人士稱,「不成功、不收費」說法,容易惹爭拗,而「成功」二字,屢遭中介公司大鑽法律罅,令小市民蒙受巨額損失。 「成功」定義往往利中介 市民不時收到提供借貸服務的單張或電話,記者致電一間中介公司,佯稱手上的物業有一按及二按,想再轉按及套現約60萬元,職員積極向記者推銷,將一按及二按合併轉按去銀行,顧問費收3萬元。記者問什麼情G下支付顧問費,職員稱「暫時唔使畀,最後完成晒先」。記者追問是否「不成功、不收費」,職員稱:「基本上一定係,原則上係唔會收住,係銀行批先,到時我]會講個息口,但做緊黈伬唻消,會有個費用會收番。」 其實這類財務中介的合約,爭拗點之一在於何謂「成功」。律師黃國桐表示,許多中介公司在合約中,很大程度只保障本身,所謂「成功」借貸,每每不會顧及其他條件,例如「如果你願意借30厘、40厘,銀行必定會批,那麼中介公司就當你成功申請,便收你顧問費,根本係嚴重違反合約精神。」他及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均形容,陸生(化名)最終只借得35萬元私人貸款,年息又高達33.6厘,卻收10萬元服務費,簡直是天價,並不合理,完全是牟取暴利。 消委﹕直接向持牌放債人申請 消委會呼籲市民,應小心衡量透過貸款中介公司取得貸款所涉及的風險及利益,或直接向認可機構或持牌放債人士申請貸款,並且要細心閱讀合約內容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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