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大埔一幅面積只有0.57公頃(約6.1萬平方呎)的綠化地帶,原交予房屋署興建公屋,但房署研究後認為綠化地上一棵百年榕樹必須保留,令可發展土地不多,故放棄接收;惟政府鍥而不捨擬將土地轉為私人住宅用途,已交由城規會討論更改用途。 改土地用途 料提供7200單位 規劃署擬將區內綠化地帶,以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共8幅土地,更改住宅用途,料可提供7200個單位。該8幅地之中,6幅是綠化地帶。規劃署表示,富亨h以東的綠化地共有約280棵樹,漁護署認為應保留上述榕樹,當局會要求發展商按既定的樹木保育機制及綠化指引,保存、搬遷具保育價值的樹木或重新種植樹木。如未能全部重置樹木,發展商亦須增加整個發展地點的綠化範圍,以補償該地原有的綠化效果。環保觸覺總幹事譚凱邦批評政府「盲搶地」,改劃綠化地帶諮詢不足,質疑未有做詳細生態調查。 環保觸覺:政府「盲搶地」 樹木專家詹志勇稱該棵榕樹非常「巨型」,估計逾百年樹齡,「樹身龐大,結構相當完整」,認為應納入古樹名木冊。他認為應將整幅綠化地帶剔出發展計劃,而該綠林位於富亨h旁邊,具有調節微氣候功能,夏季時為區內降溫,樹木產生新鮮的氧氣,是該區後花園。 補種起不到補償作用 他已去信城規會要求保留該幅土地,不應發展。長春社總監蘇國賢到場檢視該棵細葉榕,估計樹齡逾百年,應被納入古樹名木冊。他指現時有機制要求發展商按地契條款保育樹木,但擔心發展商不願更改設計遷就樹木,以致最終遭移除,即使補種小樹,亦起不到補償作用。 ——綜合《明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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